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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水污染防治業務部分權限委託元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刊登日期:2019/4/22
發文日期:2019/4/16
發文字號:府環水二字第1083603590號
主旨:本府水污染防治業務部分權限委託元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2項暨水污染防治法第4條辦理
公告事項公告: 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2項暨水污染防治法第4條辦理一、委託期間:自108年3月19日起至108年11月30日止。
二、委託事項:
(一)委託元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協助本局辦理「108年雲林縣畜牧糞尿沼渣沼液農地肥分使用推動暨評估計畫」等以下業務。
1、雲林縣畜牧業沼渣、沼液運用輔導、調查。
2、雲林縣畜牧場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申請作業。
3、畜牧場沼渣沼液施灌農地成效追蹤。
4、辦理水污染法令或沼渣、沼液運用推廣宣導會或村里宣導會。
5、雲林縣畜牧業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成效分析。
6、推動雲林縣畜牧場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計畫。
7、建立沼液沼渣肥分使用運輸施灌體系。
8、其他配合事項及重大水污染緊急應變相關處理。
(二)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準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沼液沼渣、土壤及地下水檢測業務。
(三)委託國立台灣大學農業化學系土壤調查與整治研究室辦理土壤植體檢測分析業務。
(四)委託事項如有疑義者,請電洽本縣環境保護局水質保護科(電話:05-5526255)